对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行为的处罚:
对违反《消防法》*二十一条*二款规定,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,应根据《消防法》*六十三条*二项的规定,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下拘留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“情节严重”,应处予5日以下拘留。
(一)在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有关场所,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;
(二)在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,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;
(三)在 机关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和邮政、通信枢纽,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;
(四)在居民住宅楼,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;
(五)在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 ,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;
(六)因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受过消防管理行政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;
(七)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。
雇佣、指使或强令他人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的,依照《消防法》*六十四条*(一)项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进行无证电焊、气焊作业引起火灾的,依照《消防法》*六十四条*(二)项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报名联系方式:
报名机构:豪德教育培训中心
报名联系: 叶老师
报名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地铁口D出口东边商务大楼13楼1306室
乘车路线:地铁:环中线5号线:民治地铁站(深圳北站的下一站)
公交:民康路口站或者沙元埔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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